CLASSIC CASE
成功案例
【防癌医疗险】私立医院治病,保险公司凭什么拒赔?法院这样判了!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5-09-17 15:08:42点击:
前言
一份看似完美的百万医疗险,一张三十多万的医疗账单,一场突如其来的重病,一次坚决的拒赔决定。当保险公司指着合同里那行几乎看不见的小字说"不赔"时,普通投保人该如何应对?
基本案情
2018年,许某某购买了一份百万医疗险,保额高达200万元,年免赔额为零,且每年自动续保。这份看似周全的保障却在关键时刻"掉了链子"。
投保三年后,许某某被确诊患有"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",历经多次化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,病情终于得到控制,但累计花费医疗费用34万余元。
当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,却遭到了拒绝。保险公司以其选择的医疗机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"二级以上公立医院"要求为由拒赔。这场理赔纠纷最终对簿公堂。
律师意见
该条款在保险合同中并未加黑加粗,保险公司也无法证明其已对该条款向投保人进行了解释说明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十七条规定: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,保险人在订立合时应当在投保单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,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;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,该条款不产生效力。
同时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九条也明确,"指定医疗机构"条款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,保险公司必须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。
法院判决结果
法院经审理认为,由于保险公司未能就"指定医疗机构"条款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,该条款对许某某不产生法律效力。最终,判决保险公司向许某某支付保险理赔金34万余元。
律师提醒
1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:特别是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部分,通常应当以加粗、加黑或其他明显标志提示;对于不理解的专业术语和条款,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,必要时可要求以书面形式说明;
2、保留相关证据:保存好投保过程的相关证据,包括保险条款、宣传页面、沟通记录等,以防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。
3、法律不会支持保险公司利用隐藏条款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行为。如果您遇到类似保险理赔问题,不妨咨询专业律师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该案例为帮赔保平台律师实战案例,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文章中的名称使用了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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