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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你了解保险公司不肯赔怎么办?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0-12-02 15:18:05点击:
保险公司不赔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种(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):
1、职业类别不合
2、未如实告知
3、理解有分歧
4、达不到理赔条件
5、在免责范围
6、疾病认定有争议
7、就诊医院或病房不符合
8、没投保相应险种
如果真碰到理赔分歧了,怎么办呢?今天来讲一下一些共性的处理方法:
一、回溯签单过程
签单过程中,业务员有没有就职业类别及健康询问等问题进行明确告知?
如果业务员在这方面做得有欠缺,那么根据《保险法》第一百三十一条“保险代理人、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的禁止行为”中第(二)及第(三)条的相关规定:
根据《保险法》第一百二十七条及《保险法》第一百二十八条:
从业人员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。
什么?你自己在*付宝、微*投的保险?那个,全程自助,这一条,和你没啥关系。咱们再看看别的。
二、回溯如实告知询问内容
对于如实告知类的拒赔,可以先去翻下合同中关于如实告知的一些询问内容。
我国的如实告知属于询问告知,《保险法》第十六条有明确说明:
所以,只要前期做到了有问有答,如果保险公司拒赔是询问项以外的原因,盘它,稳赢。
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如实告知询问项过于笼统,诸如:“您是否患有或被怀疑患有……其他上述未提及的疾病?”这样的问题。
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,第六条:
可以利用这一条去与保险公司争取。
当然,不要在投保时就想着利用法律条款去跟保险公司扯皮,时间成本太高,不推荐。
三、在免责范围或明确达不到理赔条件
除非能够证明这个免责不合理,可以触发《保险法》第十九条 无效格式条款
或者保险法第十七条 保险人未尽到说明义务
不然暂无太好的办法,有援引该条文成功的案例。
四、对疾病认定有争议
这种在模糊地带的理赔争议还是比较常见的,比如说类癌、交界性肿瘤类案件。
这类案例相对复杂,
首先要对医学知识有一定的认识,查找相关疾病的诊断及治疗标准,如ICD-10、相应疾病的标准诊断及治疗方案等,找到其符合理赔的特征和证据。
其次可以引用《保险法》第三十条:
另外可引用的条款还有《健康保险管理办法》
五、其它
在人身保险有第三方赔付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中,还可用到《保险法》第四十六条《人身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禁止》;
在一些销售误导导致的案例中,也可以引入“合理期待原则”,其执行基础也是《保险法》第三十条。
如果保险公司处理事情比较拖沓,可能还会用到以下条款:
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
当然,还有很多相关的法律条文,如何合理使用,不可能一一枚举。
再一个点 举证责任
首先 被保人或受益人、投保人有协助提供资料的义务
其次,在投保人、被保人或受益人已经履行了第二十二条协助义务后, 按照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及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》的公平性原则,保险公司对于其拒赔理由,应承担举证责任。
好了,眼睛都写花了,就写到这里吧,有需要交流的请联系帮赔保。
最后说一句:了解保险相关法规不是为了在投保时钻漏洞,投保时还请尽可能做好如实告知,尽量避免因自身情况造成的理赔纠纷。
但是真发生了理赔纠纷的时候也要先把暴怒的情况放到一边,理性的去查找证据,找到和保险公司交流的证据。“按闹分配”虽然也有胜利的时候,但是毕竟,法治社会,从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权开始。